金坛区城维城市公共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是金坛建设产业集团下属企业。根据岗位设置和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思想品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其它纪律处分;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工作踏实,身体健康。
2.户籍为金坛区户籍。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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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名称 |
性别 |
招聘人数 |
开考比例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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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部 |
不限 |
1 |
1:3 |
建筑类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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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部 |
男 |
2 |
1:3 |
建筑类优先 |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咨询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6日-8月28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 -17:30)。
2.报名地点:金坛区城维城市公共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北环西路155号,电话:82883816、82880763)。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携带学历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金坛区城维城市公共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表现场报名时领取。
(二)笔试
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后,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最终考试得分按笔试40%、面试60%合成。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高低(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进入体检的应聘者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若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和政审结果,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乐乐工作平台(www.lelejob.com.cn)上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试用期3个月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内,对不胜任岗位要求人员不予聘用。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存在合同(协议)关系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五、人员待遇
聘用的人员试用期后待遇不低于3.6万元/年(不含单位五险一金),统一由金坛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五险一金。
六、监督
监督电话:82805801
本简章由常州市金坛区城维城市公共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常州市金坛区城维城市公共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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