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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强企业用工保障的实施细则
日期:2020-02-27 浏览 1566

    为切实解决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用工难问题,积极做好支持帮扶企业用工服务工作,现制定《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强企业用工保障的通知》(坛防指〔2020〕17号)文件实施细则如下。

一、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企业在落实防控方案、物资保障等前提下,多渠道招聘员工,加快组织非重点疫区务工人员有序返岗,拓展线上招聘。

1、涉及对象:全区企业。

2、服务平台:区人力资源市场智能化网络平台(www.lelejob.com.cn)。

3、服务方式:公益性网络视频直播招聘。

4、申请材料:凭企业有效营业执照,远程注册登陆。

二、支持企业稳定和扩大生产。企业新招员工并稳岗就业的,按照2020年净增参保人数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以工代训补助,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

1、补贴对象:全区企业(不含人力资源机构)。

2、补贴标准:审核确定2020年净增参保人数,净增参保补贴500元/人。

3、申请材料:

 (1)金坛区新招录用务工人员备案表;

 (2)金坛区新招录用务工人员补贴申请表;

 (3)金坛区新招录用务工人员花名册;

 (4)以2019年12月31日参保人员数为基准,截止2020年12月31日区社保中心出具的企业参保人员清单。

5、补贴拨付:企业于2021年1月31日前提出申请,经区就业服务中心审核,报区人社局审批后,向财政局审请一次性以工代训补助资金,财政资金拨付后,由区人社局拨付至企业银行帐户。

三、鼓励企业集中包车返岗。在上级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前(说明:该时间节点经区领导同意,现调整为截止3月10日24时)集中来坛务工人员,由用工企业提出申请,报各镇区、西城街道核准,采用包车形式点对点接送,按照省内每人200元、省外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交通费补贴,由各镇区、西城街道予以安排。各进城防疫卡口应为包车人员进行快速查验、快速放行。

1、补贴对象:全区企业(不含人力资源机构)。

2、补贴条件:

(1)我区用工企业复工申请获得批准的;

(2)截止2020年3月10日24时前包车的;

(3)报各镇区、西城街道劳动服务部门备案并经核准后,采用包车形式点对点输送集中来坛务工人员。

3、补贴标准:省内每人200元、省外每人300元。

4、申请材料:

(1)金坛区企业包车备案表;

(2)金坛区企业务工人员包车补贴申请表;

(3)金坛区企业务工包车人员花名册;

(4)金坛区企业包车发票复印件。

5、补贴拨付:企业预先提出申请,由各镇区、西城街道审核、审批后,拨付至企业银行帐户。

四、加强劳务协作。加强与我区劳务协作基地对接,劳务协作基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我区集中输送人力资源,从2020年2月1日起,务工人员来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给予每人500元的一次性补贴,从就业专项补助资金中列支。

1、补贴对象:陕西省安康市、陕西省汉中市、贵州铜仁市及下属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补贴条件:

(1)从2020年2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组织务工人员来坛;

(2)务工人员来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含6个月)。

3、补贴标准:每人500元。

4、申请材料:

(1)金坛区协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补贴申请表;

(2)金坛区新招录用务工人员花名册;

(3)截止2020年12月31日前至少6个月的个所税申报明细单(由区就业服务中心负责核准提供);

(4)2015年以来与金坛区人社部门签订劳务合作协议的。

5、补贴拨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于2021年1月31日前提出申请,经区就业服务中心审核,报区人社局审批后,向财政局审请就业专项补助资金,财政资金拨付后,由区人社局拨付至企业银行帐户。

五、发挥中介机构作用。鼓励我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接复工企业用工需求,向企业精准推送疫情低风险地区务工人员信息,从2020年2月1日至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当月说明:该时间节点经区领导同意,现调整为截止3月10日24时,首次录用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职介补贴(与一次性以工代训补助不重复享受),从失业保险扩大支出结余中列支。

1、补贴对象:全区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机构。

2、补贴条件:

(1)在我区取得行政许可的人力资源机构;

(2)2020年2月1日至3月10日24时,组织务工人员来坛;

(3)新招录用务工人员,为非金坛户籍的;

(4)务工人员首次录用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含6个月)。

3、补贴标准:每人1000元。

4、申请材料:

(1)金坛区人力资源机构补贴申请表;

(2)金坛区新招录用务工人员花名册;

(3)新招录用务工人员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4)截止2020年9月30日,累计参加6个月的五险清单。

5、补贴拨付:人力资源机构每季度次月10日前,向区就业服务中心申请,报区人社局审批后,向财政局审请扩大支出结余资金,财政资金拨付后,由区人社局拨付至人力资源机构银行帐户。

六、统筹解决员工过渡性住宿难题。对企业确因防疫需要进行集中健康观察的人员和暂无租住地的人员,由企业负责解决隔离观察用房。各镇区、西城街道按照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给予不超过7天的补贴。

1、补贴对象:全区企业。

2、补贴条件:自企业复工批准之日起,从常州市外来我区的务工人员被隔离的。

3、补贴标准:每人每天100元,不超过700元。

4、申请材料:

(1)金坛区被隔离务工人员生活补贴申请表;

(2)金坛区被隔离务工人员花名册;

(3)解除隔离告知书或健康信息跟踪表复印件。

5、补贴拨付:企业提出申请,由各镇区、西城街道审核、审批后,拨付至企业银行帐户。

七、《通知》中七至九项按文件执行。

八、申报联系方式

1、集中包车补贴、过渡性住宿补贴,由各镇区、西城街道劳动服务部门负责扎口办理。

金坛经济开发区  金坛区华城路168号 82698318;

华科园  尧汤路8号 13706140305;

西城街道  金坛区西门大街97号  82658813;

金城镇(金科园)  金坛区江南路99号 82858577;

薛埠镇  薛埠镇百花东路118号 82666063;

直溪镇  直溪集镇振兴南路8号 82445155;

朱林镇  金坛区朱林镇晨风路8号  82625218;

指前镇  指前镇兴标中路66号  82755296;

儒林镇  儒林镇府前路66号 82561029。

2、企业稳岗补贴、劳务协作补贴、人力资源机构补贴,由区就业服务中心扎口办理。

区就业服务中心,金坛大道150号二楼人力资源市场窗口,联系电话:82838379、82808379。

九、登陆区人力资源市场网络平台(www.lelejob.com.cn)下载附件表格。

申请附件: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强企业用工保障实施细则(2020-2-26).pdf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强企业用工保障实施细则10个附件.doc

 

 

常州市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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