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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金坛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日期:2020-12-10 浏览 1604

为保障常州市金坛区社会经济快速、安全发展,进一步提升全区消防救援能力,根据金坛区消防救援大队下属金科园特勤消防救援站根据执勤备战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其中:战斗员10人,驾驶员5人),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男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消防事业,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

3、报考战斗员岗位限定年龄为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有部队服役经历和消防工作经验的根据兵龄情况可放宽至30周岁(实际年龄-兵龄<30周岁)。报考执勤车驾驶员岗位的年龄为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且须持有A1A2B2驾驶证照,并具有2年以上驾驶经历及能熟练操作的驾驶员。

4、具有高中(中职、中技)、高职等同等及以上学历。

5、符合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检标准(细则见下)。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以下报名人员酌情优先考虑:

1)退役军人;

2)具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人员(需提供证明材料);

3)具有机电工程类、信息技术工程类、机修汽修类、化工操作类、建筑施工类、无人机操作等专业实践技能工作经验的;

4)具有体育特长(篮球、田径等),水域救援OW开放水域以上、高空绳索救援初级技术以上资格的。

5)其他消防救援所需的特殊人才。

二、招聘对象及有关要求

1、所有应聘人员均不受户籍限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的;

4)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

5)直系亲属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近亲属有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者;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6)曾在本市从事专职消防工作且因个人原因离职的,须满3年后方可重新应聘;

7)具有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体检标准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

(一)身高不足165cm,体重过轻或过于肥胖者[标准体重=(身高-110kg,不得超过标准体重范围10%20%]

(二)有影响工作的慢性腰腿痛、扁平足(足弓消失)、严重脱肛、疝气等疾病、主要器官或者部位手术史。

(三)有明显纹身(无论大小)及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的癫痕。

(四)有疥疮、与麻风病人同吃同住等密切接触史、牛皮癖、头部黄癖、吸毒、性病的。

(五)有经常胸痛、心慌、腹泻、吐酸水、咳嗽、哮喘、贫血、肾炎、结核病、肝炎等。

(六)有癫痫(羊角风),经常头痛、头晕、晕厥,有精神病史,严重口吃(结巴)的。

(七)有遗尿症、梦游症的。

(八)有耳聋,慢性中耳炎,明显斜眼、色盲、近视眼的。

(九)有其他严重疾病,身体明显缺陷、功能异常的。另外,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人员不予录用。

体能要求

               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男)

30周岁以下

30周岁以上(含30

3000米跑

俯卧撑(2分钟)

100米跑

3000米跑

俯卧撑

(2分钟)

100米跑

13’30

60

13”30

14’30

50

14”00

四、相关待遇

应聘政府专职消防员须经报名、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合格,符合条件的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签订《保密协议》、《无重大疾病承诺书》等规定,试用期3个月(含培训时间2个月),入职培训期间发放基本工资,培训不合格或培训期间辞退(退出)人员不发放基本工资。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根据消防救援队伍性质、任务的要求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及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备勤值班,同时享受以下待遇:

(一)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

(二)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发放正式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驾驶员5000元起,战斗员4000元起;

(三)试用期每周休息1天,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照上二休一进行轮休;

(四)签订劳动合同的队员,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消防队提供政府专职消防员在队时的食宿及在合同期内的工作服装被装;

(六)优秀政府专职消防员可优先入党。

五、报名须知

报名地点:报名地点:金坛区鑫城大道(南环二路)119  常州市金坛区消防救援大队

报名时间:20201210日至1231号(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报名联系人:杜军勇       联系电话:13862686230

报名时应携带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表、二代居民身份证、驾驶证(驾驶岗位报名人员携带符合条件的驾驶证与复印件)、户口本、学历证书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1寸免冠照片2张、无犯罪证明。退伍军人需携带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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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审批表.docx